中新網(wǎng)鄂爾多斯5月16日電 (記者 李愛平)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鄂爾多斯市公安局東勝公安分局16日發(fā)布消息稱,“獵狐2024”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該局成功勸返一名“獵狐”在逃人員。
4月4日17時30分,一架從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起飛的飛機緩緩降落在成都天府國際機場。東勝公安分局“獵狐”抓捕成員和成都警方早早守候在出機口。此時,他們正“獵捕”一位“特殊乘客”。
在走出的人群中,民警終于發(fā)現(xiàn)熟悉的目標!皠⒛常 币晃簧聿氖菪〉哪凶酉乱庾R應答,之后這名男子被警方抓捕歸案。
劉某,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某供應鏈公司法人,涉嫌合同詐騙犯罪嫌疑人。2023年12月12日為躲避債務攜贓款出逃至尼泊爾加德滿都。
2024年1月15日東勝公安分局對其涉嫌合同詐騙立案偵查,后經(jīng)中國公安部經(jīng)偵局批準列為“獵狐”對象,對其開展境外追逃和勸返工作。
劉某外逃后,東勝公安分局查清劉某犯罪事實及涉案資金走向,并對劉某的行動軌跡進行分析綜合研判。經(jīng)查證,劉某以虛構煤炭交易與企業(yè)(個人)簽訂《煤炭買賣合同》,涉案金額200余萬元。所得款項除少數(shù)償還個人債務外,大部分用于網(wǎng)絡賭博。
為了能讓劉某早日歸案,偵辦民警通過偵查并與劉某保持溝通對話,勸其正確認識問題,逃避不能免除應擔的法律責任,流竄逃亡只能帶給親人無盡的傷痛。同時民警多次登門劉某家中,動員其家屬向劉某曉之以法,動之以情,規(guī)勸劉某回國投案。
警方介紹,劉某出逃尼泊爾后終日沉迷于各大賭場,出逃時攜帶的130萬元贓款全部流入賭場。為了維持生活,劉某每個月500元的生活費多數(shù)是和國內(nèi)親戚朋友以各種理由進行轉借。
近日,“山窮水盡”的劉某選擇回國自首。2024年4月8日劉某被警方從成都押解回鄂爾多斯東勝區(qū),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