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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L先生2016年為自己投保一份重疾險,2024年2月L先生因疾病身故,其兒子前往公司申請理賠手續(xù),經(jīng)理賠人員審核,該案件在保險責(zé)任范圍,但L先生保單收益人為法定繼承人,理賠人員告知需L先生的所有法定繼承人共同辦理理賠申請。
案情分析:
受益人是指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在保險合同中約定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享有保險金請求權(quán)的人。如保單未指定受益人,保險人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履行保險金的義務(wù)。
案件提示: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及時確定保單身故受益人,可以減少理賠手續(xù)材料,提高理賠效率,避免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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